法規專區
2023.0802
活動退費標準
活動退費標準
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(99.11.21)通過
報名後個人因故無法參與者,請自行尋找適合人選替補,並告知學會信箱taptaiwan@gmail.com。
若欲退費者,請於活動開始前聯繫學會信箱taptaiwan@gmail.com辦理退費。
活動開始前15天(含)辦理退費,酌收報名費20%作為手續費,即為退費80%。
活動開始前7天(含)辦理退費,酌收報名費30﹪作為手續費,即為退費70%。
活動開始6天內(含)取消,恕不退費。
但若課程因故無法如期開課,本會將無息全額退費。